2011年10月21日 星期五

路上有老人摔倒你敢扶嗎?

路上有老人摔倒你敢扶嗎?


路上有老人摔倒你敢扶嗎?


路上有老人摔倒你敢扶嗎?

路上有老人摔倒你敢扶嗎?
路上有老人摔倒你敢扶嗎?手拿判決書的李凱強希望通過媒體尋找目擊證人,為自己討回公道。

法院判扶起老人的19歲小伙賠償7萬多元

6日下午,一位19歲的小伙來到晚報。

他的名字叫李凱強。一坐下他就迫不及待地問起記者:路上有老人摔倒你敢扶嗎?記者回答“肯定會”。

他搖搖頭,又問:“現在誰能證明我的清白?我當時是在救人啊。”

接著,他講起了2008年8月21日,還是大學生的他,騎電動車回家的路上,扶起一位老人和前幾天收到法院判他賠7.9萬元的故事。

他想找到當天的目擊證人。

他重複最多的一句話:“我是清白的。”

他是救人者還是傷人者?她是碰瓷者還是受害者?老太和年輕小伙的故事吸引本報關注,事實的真相也許讀者能幫我們揭開。

實習生趙夢龍
一份判決 小伙賠償“被撞”老太7.9萬元

2009年12月28日,二七區法院給李凱強下達了一份判決書。

判決書內容是這樣的:
2008年8月21日15時14分,原告宋某駕駛自行車自鄭州市金水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河醫立交橋轉盤處被被告李凱強駕駛的電動車掛倒受傷。經醫院診斷後,由於沒有醫療費用遂回家治療至今。法院認為,李凱強駕駛電動車與宋某駕駛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調查取證認定,無法查證是由李凱強還是宋某其中一方當事人的過錯而造成的,根據公平原則,法院認為,原告宋某的損失合理部分由雙方各承擔50%較妥。因此判決李凱強15日內支付宋某1萬元精神撫慰金及其他費用共計7.9萬餘元。

版本一“我是看她摔倒了,過去扶她起來”
“我是看她摔倒了,過去扶她起來的……”昨天下午,李凱強說起前年夏天的這起事件,仍重複著這句話。

李凱強是家中獨子。那天,他騎電動車經過鄭大一附院側門時,車子沒電了,他準備去親戚家充電,所以騎得很慢。

就在他由西向東往棉紡路上騎的時候,在立交橋西北角,突然聽到“砰”的一聲,他感覺後面有東西蹭上他的車了。

他扭頭一看,一輛自行車撞上他電動車的後輪,一位老太太坐在地上,嘴裡“哎喲”著。

“我毫不猶豫地過去扶她,可就要快扶她起來時,老太太一把抓住了我說'你撞傷我的腰了'。”李凱強當時就反駁她說:“我咋撞著你腰了?”

李凱強和老太太爭執了兩三分鐘後,已經有幾個路人圍上來,其中有兩位帶著小孩的中年婦女讓他趕緊走,並告訴他:“我們都看到了,你沒撞她,你別管這事。”

沒過多久,這起碰撞引起了在附近執勤的巡警的注意。巡警問老太太,老太太反复念叨:“他騎車闖了紅綠燈,撞傷了我的腰。”

李凱強說,他還清楚地記得巡警當時多次強調:“我再跟你說一遍,這兒就沒有紅綠燈。”

老太太隨後打電話叫來兒子,李凱強也​​只好給父親打電話。

此時,現場已經有不少圍觀的人,有人說:“這小伙子根本沒撞到她,她這是碰瓷,要訛人啊!”

李凱強的父親來了,老太太的兒子索要醫藥費,雙方僵持不下,李凱強的父親陪同老太太去了鄭大一附院。

後來事情不了了之。李凱強和父親以為風波已經過去了。

版本二“我不會訛人”
老太太身份證顯示:宋某。
事發時接受媒體採訪,老太太說,她是去建設路辦事,騎自行車到河醫立交橋時,李凱強騎電動車撞著她腰了。“我不會訛人。”老太太反復強調。

昨天下午,宋老太太在電話中告訴記者,那段時間,她是為看護在省腫瘤醫院住院的母親來到鄭州的。當天,她老家的親戚來鄭州看她媽媽,她去火車站買了車票後,去給親戚送火車票。她沿金水路順著T4路公交車的線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駛到棉紡路東南角路線牌及花池邊,高桿燈東4.8米處與臨近建設東路交叉路段中,行至河醫轉盤立交橋西柱子西側,突然有一個小伙子騎著電動車過來了,事後知道他叫李凱強,車後座上還帶著一個女的,沿建設路由東向西違反禁行規定超速急行,“他雖然讓過T4路公交車,但他的車把狠狠地撞到了我的腰部,將我連人帶車撞倒在地。”老太太說,她摔倒了後,上身就壓靠在車前輪上,將電動車車輪擠得緊靠柱子西北側,當時電動車沒法走了,“李凱強和同行的女的從車上下來後,女的將壓在我腿上的自行車搬起,向西北推了有3米多遠。”老太太講,李凱強隨後連拖帶扯將她移向偏西北有2米多,又迅速駕駛電動車逃跑有10多米遠,後被3個過路的給攔住了,李凱強才沒有“逃走”。

這起事故也改變了兩位主角的生活。

路上有老人摔倒你敢扶嗎?
引用自:路上有老人摔倒你敢扶嗎?

路上有老人摔倒你敢扶嗎? 影片
影片:《今日說法》20110926老人跌倒扶不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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